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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王尹颜、曾新娟体检资格的公告

2018年郴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王尹颜、曾新娟报考的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面试成绩未达到所在考场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最低面试分数。根据《湖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的规定,现取消王尹颜、曾新娟的体检资格,特此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职位代码

面试成绩

所在考场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最低面试分数

王尹颜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工商所

工商执法

28062004

73.00

76.60

曾新娟

宜章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

28111003

59.40

71.80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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