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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3年公务员招考部分职位计划的公告

2013年全省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其中少数单位部分职位未达到最低笔试开考比例。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对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职位1:5,公安学类、法医、狱医职位1:3)的职位取消招录职位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报考了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人员,请于3月29日(星期五)17:00前与报考职位所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填写《2013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改报职位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不跨区域,即原来报省直的,只能继续改报省直未取消的职位,原来报某市州的,只能继续改报该市州未取消的职位。逾期未联系改报职位的人员,视同为放弃改报申请退费。退费请联系报考职位所在省、市州人事考务部门。

  报考了核减招录计划职位的人员,不申请改报或退费,按原报考职位参加考试。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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